长沙人电动自行车管理细则出炉上牌
长沙人电动自行车管理细则出炉上牌
2月17日,长沙市关于进武穴电动车免费上牌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登记管理的长沙电动车(不要车牌电动车)的规范性文件正式出台,共二十一条,于2月13日起实施,该电动车有哪些牌子好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长沙地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管理的细则。购买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已有的“超标”车如何上路?就相关热点问题,长沙电动车了市交管部门进行解答。
为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2018年5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了《能上绿牌的电动车》,并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明确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需满足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kg、设计时速不高于25km/h、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等。不少市民疑惑,家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还能上路吗?
“此次实施的规定中,变化是界定了‘超标’和“达标”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和管理。”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教导员杨磊解释,这次规定结合了2008年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2019年《长沙电动车》,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称为“电动自行车”;以电力驱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的两轮道路车辆,统称为“电动车”。
这意味着,在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所有“超标”电动车,都将在长沙按“电动车”管理。根据规定,对这一类电动车,长沙设置临时过渡期,电动车所有人可向市交管部门申办车辆临时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办理临时号牌,需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可以用销售发票或者社区中山电动车怎样上牌委会证明等材料,证明电动车是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就能办理临时号牌,在有效期内合法上路。”杨磊说,电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将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
交管部门特别提醒,在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将不能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没有合法上路的权利,因此市民在购买时一定看清楚所购车辆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长沙电动车自行车和电动车的管理细节,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发放临时号牌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想要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市民登记注册时需要提交4样证明: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办理时间为购买之日起的30天内。新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算。车辆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长时间为1年。
在此规定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车,都应当在本规定实施后6个月内办理注册登记或者临时注册登记。此前已注册的电动自行车或已备案的电动车,其拥有者可到交管部门更换新的号牌或临时号牌,换牌时间同样为规定实施起的6个月内。号牌灭失、丢失、损毁的,可凭身份证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省内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同样可以在长沙上路不用换证,但省外的需要在长沙重新上牌。
上牌后如果想要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操作方式也很简单:买卖双方可凭各自身份证和车辆到市交管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但需注意,临时号牌的电动车只在号牌有效期内允许办理转移登记,超过有效期的不予办理。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的号牌有效期仍从k22次注册登记之日起算,不受转移登记响。不过,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出现擅自拼装、改装的,提交材料与车辆信息不符等情形,不能办理上牌、等手续。
“目前因为响,具体办理注册登记的实际时间将有所推迟,市民可等待车管部门k22通知。”杨磊告诉深圳电动车拆牌据前期摸排,长沙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登记注册数目较大,不仅车管所可以办理上牌业务,市交管部门还将在公安派出所和社区、人流密集处等合适地点设立上牌的便民服务点,并逐步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方便群众办理登记业务。
经报请市研究审定同意,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登记管理的规定(电动车电机哪个品牌好)的规范性文件正式出台,《规定》备案号CSCR-2020-001,共二十一条,于2020年2月13日起实施。由此,长沙地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管理在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等法规、文件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规定》全文如下:
k22条 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根据《长沙电动车》国产电动车品牌大全实施条例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电动车套牌是什么意思)《长沙电动车》(电动车电机那个牌子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经报请长沙市人民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本规定所称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的两轮道路车辆,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第三条 本市市区以外具备实施条件的区域,经长沙市人民依法批准后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电动车品牌哪个好》(上海电动车v上牌标准)并经国家强制CCC认证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
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车设置临时过渡期制度,电动车所有人依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临时注册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五条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
办理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或者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应当查验资料,确认车辆,按照如下规定办理:
(一)材料齐全,符合注册登记或者临时注册登记条件的,应当将相关信息录入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并于受理当日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电动车临时号牌;
第七条 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已经办理临时注册登记的电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凭出让方、受让方身份证和车辆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已经办理临时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在号牌有效期内允许办理转移登记,超过有效期的不予办理。
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电动车临时号牌灭失、丢失、损毁的,应当凭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或者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补领牌证等手续:
第九条 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车因灭失、失窃、报废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车辆所有人凭身份证明办理注销登记。
对提交虚假材料办理的登记,应当按照《长沙电动车》的有关规定予以撤销。
第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和补领牌证手续以及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和补领牌证手续的办理条件、流程等事项公示,并提供查询、登记申请等线上业务。
第十一条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在本规定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车,应当在本规定实施后6个月内办理注册登记或者临时注册登记。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为原有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更换新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为已备案的电动车更换新的电动车临时号牌。
原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已备案的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本规定实施6个月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更换新的号牌或者临时号牌。
第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算。车辆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长时间为1年。逾期不申请延期的为自动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办理转移登记时,号牌有效期仍从k22次注册登记之日起算,不受转移登记响。
第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鼓励电动自行车、电动车所有人自愿采取安装防盗电子芯片、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等方式,避免和减少财产损失。鼓励车辆骑行人佩戴头盔。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现实需求,在公安派出所和其他合适地点设立便民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等业务。
第十六条 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当在车辆指定位置悬挂车辆号牌或者临时号牌;车辆号牌、临时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得转借、涂改。
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行车、遵规守法的宣传教育,提升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推动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
第十九条 车辆来历凭证是指:车辆销售、法院判决、拍卖等单位出具的销售发票或者有关证明材料。属于本规定实施前购买且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以由车辆所有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应证明。
身份证明是指:《四轮电动车品牌排行榜》《长沙电动车》、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以及护照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代驾电动车要上牌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指: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二十条 已在湖南省以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办理了临时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如需在我市范围内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或者临时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