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骑电动车照样罚你没商量
醉酒骑电动车照样罚你没商量
你知道吗?醉酒骑电动车也会被处罚。12月25日,根据省交警总队统一要求,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报了近期发生在我市的4起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其中,项城市的霍某就因为电动车假牌被交警现场处罚元。
12月17日14时许,商水县张明乡的张某酒后持C1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骑自行车的邻居董某相撞,造成董某受伤。
经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事故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11月25日12时15分,王某某驾驶号牌为皖06-3的大型拖拉机闯红灯通过沈丘县一交通路口时,与同样闯红灯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并殃及一辆正常等待红灯的轿车。
12月24日晚,全国交警统一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项城市交警大队南环中队民警在工业路发现一辆电动车骑行路线不正常。民警上前了解情况时,发现驾驶员霍某一身酒气,车篮里还有两瓶白酒。随后,民警对霍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霍某体内酒精含量达mg/100ml。霍某说,因为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所以他选择骑电动车,车篮里是没有喝完的酒。
霍某认为酒后驾驶电动车不应受到处罚。但路边围观的群众认为这样的骑车行为很危险,应该受到处罚。
为此,项城市交警大队南环中队民警现场对围观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并根据《醉酒骑电动车》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条第三款的规定,对霍某处以元罚款。
11月24日,太康县一电子警察多次抓拍到,一辆白色重型商砼车的号牌被黑布遮挡。太康交警根据该车辆特征进行核查,发现该车车牌应为豫PV3*。随后,太康交警对该车进行布控。很快,太康县百米大道与许大公路交叉口的执勤交警发现该车踪迹。此时,该车的号牌仍被黑布遮挡。
该车被拦停后,驾驶员杨某某承认故意遮挡车牌号躲避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事实。随后,交警对杨某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以及驾驶证降级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