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漏电烧伤市民左手雅迪电动车称人为原因导致
电瓶漏电烧伤市民左手雅迪电动车称人为原因导致
2014年10月份,由女士在雅迪专卖店购置了一辆电瓶车,前不久,当由女士提着充满电的电瓶准备装入电瓶车内时,因电瓶“漏电”,导致她左手深二度至三度烧伤。
2014年10月11日,市民由女士从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雅迪专卖店花费29元购置了一辆电瓶车。今年11月29日早晨6:30左右,由女士照常把充满电的电瓶拎到楼下,准备骑电瓶车送孩子上学。当由女士将电瓶车调整好,用右手提起放在地上的电瓶准备往电瓶车内放置时,意外发生了:电瓶突然漏电,并电击到拿着钥匙的左手。“眼前出现蓝电光,还有火花,整条左臂都过电了。”随后,由女士前往济南市k22人民院,院检查结果显示:由女士左手深二度至三度烧伤。
当天中午,由女士拨打了雅迪专卖店总部电话,总部回复称,将对由女士所说情况进行登记,等专卖店工作人员查看具体情况后再做处理。随后,由女士拨打了雅迪专卖店电话,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以“经理不在”、“没有经理电话”等为理由,并未对由女士被烧伤一事做出处理。因为对该工作人员态度不满意,由女士将该专卖店投诉到总部。当天,东关大街雅迪专卖店的一名工作人员拨打由女士电话向其道歉,称次日将派工作人员到由女士家中查看情况,并拍摄。
11月30日中午,雅迪电瓶车的工作人员来到由女士家中,给电瓶车和电瓶拍了详细的。由女士让他们回去汇报工作时,询问何时能处理此事,希望最晚12月2日给她一个回复。直到12月5日,由女士也没有收到雅迪专卖店的任何回复。对此,由女士十分气愤,希望雅迪专卖店能给其更换新电瓶,并出具检查线路的质检报告,且赔偿其药费和误工费。
12月6日下午,女报电动车电池漏电上历下区东关大街雅迪专卖店。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根据前期的查看情况,基本上排除因电瓶的自身问题而导致由女士烧伤。
李先生说,由女士电瓶的正负极有打火的痕迹,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有金属的东西碰到了”。李先生说,由女士的电瓶电压为V,即便将手伸到正负极里面也不会过电,导致由女士被烧伤的原因可能是她将电瓶和钥匙用同一只手拿着,钥匙接触到电瓶的正负极,导致电瓶打火。另外,如果真是电瓶自身打火,那么打火后的电瓶将无法使用。而当工作人员将由女士的电瓶放入电瓶车时,电瓶车能正常行驶。
李先生说,由女士电瓶车电瓶出问题,基本上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由女士被电瓶所伤,雅迪是否将作出处理?李先生说,因为由女士手部烧伤不是电瓶车问题导致,无法满足由女士的需求。据了解,目前,雅迪专卖店并未对由女士的电瓶车和电瓶进行质量检测。
相关表示,消费者可到相关部门申请质量鉴定。若由女士被烧伤是因为电瓶质量问题导致,则属于侵权责任法、质量保护法的范畴,厂家应担负起相应责任。商家不负责任或者逃避,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偿自己的损失。但如果是消费者“人为”原因导致,则厂家过错很少,消费者作为一名成年人,需要承担起相应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