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系统最人性的电动车治理方案现世可以休矣
最系统最人性的电动车治理方案现世可以休矣
1、儿童玩具车、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电动独轮车、病残代步车不需驾照。
1、为了规定车辆管理,明确事故追查及责任判定。上述规定准予上车道行驶的所有车辆,均必须依法上车牌。
电动轻便摩托车、小型电动客货三轮车上车牌除工本、成本费外,准许加收不超过100元管理费。
电动摩托车、中型电动客货三轮车上车牌除工本、成本费外,准许加收不超过200元管理费。目的尽可能不鼓励高速电动摩托车上路使用。
3、车牌安装采用专用螺栓,由交管部门用专用工具安装,其他人不能完好拆除。
1、所有无法及时上牌、无法及时考取匹配驾照的车辆均发放具有一定适用期限的临时车牌。到期未整改却仍上道行驶的,交警部门有权扣车。
2、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电动独轮车、病残专用车临时车牌有限期1个月。
限速装置的采购和安装由交管部门或指定单位负责,改造后经检测合格后发放与之相匹配的正式车牌。
1、在规定期限内未安装正式或或临时车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交管部门有权暂扣车辆,强制安装,并予罚款处理。
2、临时车牌期间,车主应考取相应的驾照或对车辆进行限速改造,并更换为正式车牌。
3、临时车牌期间,车主必须恢复改装车辆的原始状态,无法确定的,参照同款车型确认,以厂家信息为准。
4、临时车牌到期后,车主既不愿考取相应驾照,或未对车辆进行限速改造的,仍车证不一致的的,交警部门有权暂扣车辆。如车主仍无合理处理方式,交管部门有权按照违章车处理,拆除关键动力装置后退还车主,并禁止继续使用。
5、车辆违章后,交管部门根据违章情况落实与机动车类似的经济处罚和扣分管理。
8、违反交管部门禁行规定的,交管部门有权根据情节进行扣车、扣牌、扣证处理。
由部门统一制定罚款缴纳形式,全部上交财政,严禁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罚款处理,否则,全部为贪污。
3、已经销售但仍在质保期内的,由厂方负责召回并安装符合要求的限速装置。
4、已经进入市场但尚未售出的,必须返厂按照新标准改造合格后方可投入市场。
3、电动轻便摩托车以上及营运电动车驾驶员必须在行驶过程中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必须达到防护要求,否则,交管部门有权摘除主要部件,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作为车主的依据。
为了保证事故后的人员治疗,所有机动车辆均必须根据车辆情况交纳一定额度的交强险。
1、除常规警用装备外,电动车执法人员应配备如下装备:执行记录仪、车辆测速仪、快速扫牌查询仪,用以监测车速,检查是否进行非法改装,查询车辆有无吊牌禁行情况。
2、鼓励开发有利于车辆监管的新设备。比如:电动车治理并能接收和显示吊牌及禁行信息的智能电子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