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浙江2类电动车禁止继续使用抓紧淘汰
2023年1月1日浙江2类电动车禁止继续使用抓紧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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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到12月中旬,距离2023年越来越近,近期,关于电动车在2023年1月的消息“满天飞”,小行家的都知道,我会提前分享所知道的电动车新消息,今天就来分享,涉及浙江、广东多地的电动车消息,有2类车禁行,提醒车主注意。
浙江是较早推进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的,在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了《电动车k22消息》,对于车辆做出全面规范,其中也包括了超标电动车淘汰日期做出明确规范,根据条例的十九条规定,有2类车在2023年1月,不能继续上路,车主要抓紧淘汰置换。
第1类:备案使用期未满7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对于登记号牌已满7年的车辆,不能上路行驶,而对于未满7年的非标电动车,将于2023年1月1日起,也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2类:悬挂绿色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许多人以为上绿牌的就是国标电动车,但实际上浙江多地的非标车也是上绿色号牌,这部分车有效期是2023年1月1日,车主注意。
继续上路怎么处罚:根据《电动车充电器牌子》,过渡期结束继续上路的车辆,可处300~0元罚款,拒不改正可没收非标电动车。
置换什么样的车:车主可以置换符合《电动车k22消息》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时速在25km/h,也可以置换在目录公告的电动摩托车。
广东东莞:根据《高仕电动车是不是k21》,2023年1月1日起,未经登记或已预登记单位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违规上路可处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广东佛山:佛山过渡期蓝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在2022年12月日到期,2023年1月1日起,不能继续上路,车主需要尽快办理注销报废手续,方可为新车上牌。
以上是为大家提前分享了在2023年1月将不能继续上路,浙江和广东各有2类车的提醒,从以上可以看到,主要围绕“过渡期截止的非标车、未登记或未上牌的电动车”,而对于这2类车禁止上路,小行家并不意外,而且,我认为也是合情合理。
无论是无牌车,还是非标车,这2种车辆在都行驶,都是具备一定安全隐患,而它们的淘汰,也是在规范化管理之下必然的,当然,在道路上限制上路,只是治标,真正的还是要找到“源头”,从源头的生产来规范约束,让非标、不具备上牌资格的电动车,通过源头整治实现“根治”效果。只有,从源头整治到车主用车规范,我们的电动车出行,才会更安全,道路环境才会更安全。
那么,车主如何应对,首先是对于非标电动车,不要再买,对于所在地即将到期的,要提前置换“国标车”,其次是对于未登记或上牌车辆,积极办理登记手续,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道路安全需要我们的参与和配合。
声电动车新车牌